一、放假安排
根据国家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结合学校实际,安排如下:
1、2015年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放假;4月7日(星期二)收假并上星期二的课。
2、学生放假安排由学生科另行通知;
3、请各部门打扫卫生,关好门窗水电,做好假期安全工作;一、二区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并及时处理。
二、升旗
按学校工作安排,4月7日(星期二)早晨8:00,在二校区(和平路校区)举行升旗仪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除二区全体学生参加外,应参加的教职工人员有:①星期二上午应在二区上班的所有行后人员;②星期二上午一、二节在二区上课的教师;③所有行政中层干部(一区上课的除外)。
2、学校将对参加升旗仪式人员进行考勤。人事科负责对教师及行后人员考勤,学生科负责对班主任考勤。
3、升旗仪式后统一在二区会议室交班(无课的行政中干均参加)。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