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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放假及四月升旗通知

通知公告 2015-04-01 22:11 来源:校办公室 点击:

一、放假安排

根据国家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结合学校实际,安排如下:

1、2015年44日(星期)至46日(星期)放假;47日(星期)收假并上星期的课。

2、学生放假安排由学生科另行通知;

3、请各部门打扫卫生,关好门窗水电,做好假期安全工作;一、二区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并及时处理。

 二、升旗

学校工作安排47(星期)早晨800,在校区(和平路校区)举行升旗仪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除区全体学生参加外,应参加的教职工人员有:星期上午应在区上班的所有行后人员;星期上午一、二节在区上课的所有行政中层干部(一区上课的除外)

2、学校将对参加升旗仪式人员进行考勤。人事科负责对教师及行后人员考勤,学生科负责对班主任考勤。

3、升旗仪式后统一在二区会议室交班(无课的行政中干均参加)

此通知。

校办公室

   2015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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