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
“广州助学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2020、2021级各班:
接南充市教育基金会通知,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广州助学基金”项目,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2020级、2021级学生。
二、资助名额、标准
市教育基金会分配我校名额9人,每人20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积极上进,维护民族团结,道德品质优良;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
(四)申请人须为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对在志愿公益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发明、技能及艺体特长等方面有表现突出,获得学校、县级及以上表彰、表扬及奖励的可优先推荐。
(五)已经获得过同类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再申请资助。
四、评审程序
遵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班级评选推荐、学校评选推荐、市教育基金会审查”的程序进行。严格审核标准,做到不重不漏,对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助资格并通报批评。
(一)班级评选推荐。班级进行宣传,学生根据资助条件自愿申请,班级组织评选,推荐学生填写《2022 年“广州助学专项基金”项目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申请评审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学生身份证复印件。②学生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盖有鲜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低保家庭、残疾或孤儿等家庭贫困的纸质证明,有证件的可复印证件。学生本人不是持证人的,还需户口本复印件以证明学生与持证人的关系。③2021学年获奖证书复印件。所有材料一式两份,于11月9日12:00前交校学生资助中心,同时在线填报《2022年“广州助学专项基金”项目推荐学生情况表》。
(二)学校评选推荐。学校根据班级推荐学生名单进行组织评选,经学校评选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须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2日前提交市教育基金会审查。
(三)市教育基金会审查。市教育基金会于11月25日审查后报省教育基金会,待省教育基金会审定后划拨资助资金到市教育基金会账户,市教育基金会于12月22日前将资助金发放到学生手中。发放的银行回单扫描发送至市教育基金会。
请各班级遵守评选程序,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推荐学生信息真实准确,切实做到解难助困。
附件:1.2022 年“广州助学专项基金”项目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申请评审表
2.2022年“广州助学专项基金”项目推荐学生情况表
校学生资助中心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