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决定,9月10日(星期一)早晨8:00,在一校区(潆溪校区)举行升旗仪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除一区全体学生参加外,应参加的教职工人员有:1、星期一上午应在一区上班的所有行后人员;2、星期一上午一、二节在一区上课的教师;3、所有行政中层干部和业务中层干部。
二、学校将对参加升旗仪式人员进行考勤,政工科负责教师及行后人员考勤,学生科负责班主任考勤。
三、为保证8:00准时举行升旗仪式,学校校车7:30从万泰出发,请沿途上车的教职工注意乘车时间。以上乘车时间仅是升旗仪式当天临时调整,其余上班时间校车按正常时间运行。
四、升旗仪式后统一在一区护理实训楼学术厅交班(无课的行政中干和业务中干均参加)。
特此通知。
校 办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