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班主任:
2012年11月14日上午8时20分左右,一校区实训楼负二楼学生212寝室发生一起火灾,造成该寝室床上部分物品烧毁。
事故发生后,学校保卫科对起火的寝室进行了现场勘察,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经调查核实,此次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乱扔烟头造成。该寝室李诚同学是这次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同时对寝室所涉班级2012级五年制检验班、2012护理一班进行通报批评。
各科室、班级应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对本责任范围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大对本责任范围和学生宿舍的安全监管力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保卫科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