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四川省教科所关于开展四川省“9+3”任务学校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通知公告 2013-05-10 14:32 来源:学生科 点击:

各市(州)教科所(院):
    为了推动“9+3”免费教育计划的深入实施,激励广大教师探索“9+3”学生教育培养规律,及时总结“9+3”教育模式的经验和成果,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四川省“9+3”任务学校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从事“9+3”教育工作的教师、管理人员、教研员。
二、论文内容
    以“9+3”任务学校德育和就业工作为主题,围绕班主任工作、“五项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职业道德、职业生涯规划、顶岗实习、就业指导等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  
三、论文要求
(一)论文立意新颖,观点鲜明,立足实际,着力创新,原创性强,对“9+3”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参考价值。
(二)论文字数在3000—4000字;每人限报论文1篇,每篇论文署名不超过2人。
(三)已在公开刊物发表或已在省级以上评奖活动中获奖的论文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四)论文稿件一律用Word文档编辑,A4纸,正文为四号宋体,标题为三号黑体,标题下方注明作者单位和姓名。
(五)如发现属抄袭论文,将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按相关规定,纳入对相应市(州)在该项的年度考核。
四、评选办法
(一)各市(州)教科所(院)在对本地参评论文进行初评的基础上,于2013年6月30日前,按每所“9+3”任务学校上报教师论文不超过3篇,市(州)教科所(院)上报论文不超过2篇推荐报送省教科所。
(二)省教科所将组织专家对市(州)教科所(院)推荐论文进行评审,从中评出15%的一等奖、30%的二等奖、55%的三等奖。
(三)获奖论文将由四川省教科所颁发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将在四川省教科所网站上公布。
五、其他
(一)参评论文由市(州)教科所(院)统一报送四川省教科所,省教科所“9+3”研究室不接收学校或个人直接报送的论文;凡逾期报送的论文一律作废。
(二)每篇论文提供纸质文稿一式三份、电子文稿一份;纸质文稿和“四川省‘9+3’学校优秀教师论文推荐表”(见附件)寄:四川省双流县航空港开发区黄荆路11号四川省教科所周承琼收,邮编:610225;电子稿发邮箱79275113@qq.com。
联系人:四川省教科所“9+3”研究室   周承琼;
电话:028—85876167。
附件:四川省“9+3”任务学校教师优秀论文推荐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3年3月28日

扫描二维码,手机访问本页

在线咨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