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庆放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国庆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1、9月30日(星期一)至10月6日(星期日)放假;
2、学生放假通知及有关安排由学生科另行通知;
3、请各部门做好假期安全工作,一、二区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并及时处理。
二、十月升旗
经学校研究决定,10月7日(星期一)早晨8:00,在二校区(和平路校区)举行升旗仪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除二区全体学生参加外,应参加的教职工人员有:⑴星期一上午应在二区上班的所有行后人员;⑵星期一上午一、二节在二区上课的教师;⑶所有行政中层干部和业务中层干部(一区上课的除外)。
2、学校将对参加升旗仪式人员进行考勤。政工科负责对教师及行后人员考勤,学生科负责班对班主任考勤。
3、升旗仪式后统一在二区会议室交班(无课的行政中干和业务中干均参加)。
特此通知
校 办 公 室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