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实际,经请示学校同意,现就2014年春季职业培训的有关问题做以下说明:
一、关于2014届毕业生请假的规定。
原则上所有毕业生均应返校参加职业培训和继续学习,若因已找到了工作而不能参加学习者,请凭用人单位证明于4月8日(报到返校日),到所在班级班主任处请假,经学生科批准方可不参加学习和培训,但所有毕业生必须参加毕业统考,不参加毕业统考或统考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二、不是我校毕业生又要求参加培训者,按规定收取学费1200元、住宿费300元、资料费360元,并请将发票交教务科查验。
三、本次职业培训安排为:
1、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进行护考辅导。
2、中医专业毕业生进行中级保健按摩师培训和鉴定,劳动部发证。
3、检验专业毕业生统一进行中级检验员培训,已报名者参加鉴定考试,由卫生部发证。
4、药剂专业毕业生统一进行中级药剂员培训,已报名者参加鉴定考试,由卫生部发证。
教务科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