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程序与办法(第4条竞聘考核的补充说明)
1.对竞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布竞聘人员名单,接受监督,名单张榜公布后,任何人不得更改竞聘职位。对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须在竞聘推荐会上进行竞聘演讲(本人的个人简介、工作实绩,拟竞聘岗位的工作思路、目标和措施),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演讲顺序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2.待每一个科室竞聘岗位演结束后,由竞聘领导小组成员、教代会代表、人大代表等采取无记名的方式对竞聘者的德、能、勤、绩、廉和演讲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各职位总分排名前1、2名作为竞聘推荐对象,供学校党委决策参考,再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结束后,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任职聘用人选。
3.对竞聘中落聘的原中层干部,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工作安排,原则上充实教学、医疗一线工作。
4.聘用中层管理岗位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一)一般条件中第一条,工作满3年(指参加工作时间,含校外和校内工作时间满3年,校外工作时间,须出具有效工作经历证明。)
5.本次无人报名的岗位,则在本次竟聘中暂作为空缺岗位。待以后根据工作需要再予以补充。
二、严格组织人事纪律
凡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消息、当面拜访等形式拉票贿选者,如发现或有人举报,一经查实,取消其竞聘资格,并对双方当事人按照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顶格处理。
南充卫生学校中层管理岗位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14日